原标题:两名入境香港人士因忤逆强制检疫令被判刑
1月12日,两名入境香港人士因忤逆强制检疫令于裁判法院被判刑。

第一首案件涉及别名23岁女子,她于2020年3月22日入境时获发强制检疫令,请求她必须在家中批准强制检疫14天。她在无得当理由及未取得获授权人员允诺下,企图离境并在深圳湾约束站被入境事务处职员截获。她被控忤逆《规例》第8(4)及8(5)条,今日于香港屯门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六日,缓刑一年。
第二首案件涉及别名22岁外子,他早前获发强制检疫令,请求他必须在酒店批准强制检疫14天。在检疫令尚未届满前,他在无得当理由及未取得获授权人员允诺下,于2020年4月4日脱离其检疫地点及脱着手环。他被控忤逆《规例》第8(1)、 8(4)及8(5)条,今日于香港东区裁判法院被判处即时监禁14天。

香港特区当局卫生署说话人外示,相关判刑可给予社会专门清亮的新闻,指出忤逆检疫令属刑事罪走,当局对忤逆者绝不容忍。截至今日(12日),共有99人已因忤逆检疫令被法庭定罪,被判即时监禁最众十四星期及罚款最高15000港元不等。(总台记者 金东 朱丹)